為適應我國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與衛生部共同組織實施了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等全部考務工作。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分別負責西醫、中醫、計生部分專業的命題、組卷工作??荚囋瓌t上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舉行。
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范圍
?。ㄒ唬┻m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ǘI及級別范圍: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全科醫學專業起點為中級資格。
?。ㄈ┛荚嚳颇吭O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2015年度臨床醫學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等73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45個專業的4個科目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方式
?。ㄒ唬┏?、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ǘ┡R床醫學和預防醫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即取得初級資格。
?。ㄈ?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級資格將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師)和輸血技術中級兩個專業類別。2011年衛生資格考試新增“神經電生理技術”的兩個級別考試;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培訓
根據衛生部規定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培訓管理辦法,確認培訓定點單位及培訓教師。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可按自愿的原則報名參加培訓。
四、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者,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局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ㄒ唬﹤卧鞂W歷或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ǘ┛荚嚻陂g有違紀行為;
?。ㄈ﹪鴦赵盒l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臨床醫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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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462號文件精神,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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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
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ㄒ唬﹨⒓铀帲ㄗo、技)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中?;驅?茖W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ǘ﹨⒓铀帲ㄗo、技)師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茖W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ㄈ﹨⒓又屑壻Y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茖W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藥(護、技)師職務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其中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和全科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參加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藥學、護理和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2、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3、報名參加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類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藥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藥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4、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并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6、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執業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部分專業系主亞專業,主亞專業在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等科目考試中使用共用試卷;具體可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情況的說明”。
8、《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